本篇文章2135字,读完约5分钟
最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因跑而导致顾客损失巨大的情况似乎愈演愈烈。 10月28日,中国顾客协会通报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拆解,并对比校外教育培训投诉集中情况发表专题报告。
中消协表示,校外教育培训纠纷难以处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采用预收款经营模式。 年有相关规定,必须一次性重复征收3个月以上的费用,但相关监管仍存在空白,因此中消协呼吁加强立法规制。
纠纷频发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在线教育机构迅速发展。 截止到2009年上半年,中国在线教育客户规模达到3亿8100万人,占读者总数的40.5%。 随着费用的增加,校外教育培训领域的费用纠纷也表现出不同的优势。
中消协总结认为,校外教育培训领域的费用纠纷包括虚假推广、有意隐瞒学校资质和报名条件、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合同潜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预付式支付方式风险较大等。
例如,客户小莲(化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自己在潭州教育申请了半厚涂古风绘画课,共交了9000元的学费后,正式课上变成了日系插画课。 上了几门课还不满意之后,她提出了退款。 但是,合同上白纸黑字地写着,如果因乙方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培训费。
在一些争论之后,教育机构最终退还了小莲未上课的剩余学费,但类似虚假推广、不公平风格条款的情况屡见不鲜。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表示,今年以来收到的教育培训机构退费纠纷数量较高,鼓励客户慎重选择。
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年中国教育培训领域全景调查与快速发展战术研究咨询报告》显示,目前中国教育培训机构数量达到20万家。 但是,中国教育培训领域集中度低、数量多的中小规模机构占了大部分市场,领域龙头新东方和解未来所占的市场份额均不到整个领域的2%。 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与跑步等麻烦频发有关。
缺乏资金监管
除虚假合同等外,中消协采取定金经营模式是校外教育培训纠纷难以处理的重要原因之一。 培训课程通常会举办类似的优惠活动,如周期长、费用高、充值额两年减少1000元等。 为了节省经费,不一次性重复支付几个月到几年的培训费用是很常见的。
由于缺乏比较有效的资金监管体系,客户的预付费被商家挪用,可能导致后期商家逃跑、经营不善,导致客户维权困难。 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在网上收集预付费变得极为方便,为筹款跑路行为也开辟了道路,也被用于不法分子实施集资诈骗行为。 随着各类培训信贷成为教育机构的潜规则,纠纷被更多地使用和混合化。
比如多个客户向深圳市客户委员会投诉,某教育机构深圳分企业引导客户到公务员培训班贷款,用理享学这个贷款方向借的钱垫付学费,合格后还贷款,合格后不花钱。
但是,由于疫情原因,公务员考试延期,面临提前还款的事实,经营者按协议退还了部分款项或提交了延期理享学还款,这将影响个人征信。 经深圳市消委会调解,经营者与13名客户一致,投诉得到处理。
同样受到疫情的影响,很多离线服务转移到了线上,所以不符合顾客的期望,相关纠纷也在增加。 年7月,客户周先生在某跆拳道训练机构为孩子报了一年的辅导班。 学费为2700元/年,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 受疫情影响,每年2~6月经营者没有给学生现场上课。 虽然上过网课,但是周先生认为课没有效果,要求退款,经营者没有同意退款。 客户向济南市客户协会投诉。
长期预付款容易发生各种突发情况,引起退保问题,这也常常成为纠纷的核心。 宁人律师事务所金融和科技委副主任马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预付式的费用目前没有法律规定,目前学术界的定义是,其本质是民事合同,是民事行为,不受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 存在的风险是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包括教育机构破产和师资力量变化的风险等。
建议纳入立法计划
事实上,收款前模式并不是完全随机管理的。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表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快速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和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定收款时段应当与教育安排相协调,一次性重复收取三个月以上的费用。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训练机构遵守这项规定。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由于现金流锐减,续费价格增加,例如三个月后,必须说服家长花钱买课,不能用这些预先收到的学费来扩展投资,所以一个机构只能投资一
纷争由来已久,这与监管空缺无关。 中国维护客户权益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此前表示,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对预付卡有一定的监管权,但由于权利和责任划分不确定,监管已形式化。 作为防止措施之一的公司申报制度也很难执行。 根据年9月公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发卡公司应当自开展单用途发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备案,复印件包括规模、集团和企业品牌发卡公司实行资金存储管理制度
中消协认为,核心是预付式的费用纠纷久治不愈,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对比侵权行为日益严重的情况,建议尽快将预付式的费用立法列入计划,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收入前经营行为的管理,搞好源头管理,防止后续不中断的费用纠纷。
马军也认为,立法应根据三个月的限制加以规定。 例如,正常的3个月,不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培训课程或服务的长度,本身共计4个月,需要不一次性重复支付,或者没有阶段性特征的情况下,不要管制。 (陶凤王晨婷)
标题:财讯:我国在线教育客户规模达3.81亿 “预付式花费”风险多
地址:http://www.cmguhai.com/cxxw/1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