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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融业刑事案件呈现多发态势专家的建议
12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最新公众存款案一审判决书,河北邯郸人藏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相应有期徒刑。
《法制日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后发现,近年来,基层法院公布的公共存款罪刑事判决书非法吸收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年为3894件,年为5388件,年为5915件。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只是金融犯罪的首要类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今年10月底公布的数据,从年到年,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审查了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10.9万起。
金融犯罪也成为了最近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理论视图和司法认定学术研讨会的讨论主题。 与会专家指出,由于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等原因,金融犯罪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为应对金融犯罪问题,有必要加快金融犯罪管理供给侧改革(金融相关立法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改革、金融犯罪调查权扩张等),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
监管制度不完善
金融犯罪事件频发
年10月至年6月,藏某受聘为天津市某健康咨询企业经理。 在此期间,他虽然知道企业不具备合法的金融资格,但组织企业员工侯某、林某等,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以按时还款为吸引力诱饵,向社会公众吸取了资金。
判决书称,玫瑰某在职期间,本人和团队人员共向张某等集资参与者集资共计278万余元,未能追回集资参与者的经济损失138万余元。
接到收款人的通报后,公安机关于去年10月将藏某传唤至事件中。 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此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公诉。
今年11月29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因西藏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参与社会公开推广投资理财,承诺高额回报,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一审被告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类似的案件在中国的裁判文书网上屡见不鲜。
《法制日报》记者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显示,年基法院共发布3894份刑事判决书,年为5388份刑事判决书,年达5915份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事件是金融犯罪的一种。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黄晓亮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金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包括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进行金融诈骗等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今年10月底公布的数据,过去5年,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金融管理秩序、破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10.9万件。
黄晓亮表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件的金融犯罪频发,一方面反映出金融活动本身非常活跃,与金融业有关的非法活动不断增加。 另一方面证明了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还不完善,提供了利用不法分子利用制度不健全实施非法活动的机会。
暨南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杨丹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犯罪近年来总体呈一定增长趋势,但不包括所有类型的金融犯罪,增长较快、数量较多的事件主要集中在三类。 即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集资诈骗案件和信用卡诈骗案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集资诈骗案件的迅速增加主要与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有关,在各类互联网平台、移动网络中,行为人实施犯罪更简单、更隐蔽、更欺诈,
依法惩治金融犯罪
加强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
与金融犯罪相比,我国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这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化解金融风险的当然之义。
防范金融风险是化解重大风险攻防战的重点。 早在4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利用离岸企业和地下钱庄转移赃物的专项行动。
年7月,召开了第五届全国金融业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金融风险防控、深化金融改革。
这次会议后,中央强调金融安全是整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加大打击金融大鳄的力度。 公安部继续提出相关意见,为打击金融犯罪工作人员作出部署,包括完全配合相关部门的金融法律法规,积极推进金融犯罪刑事法律修订工作等。
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三例均为金融证券行业犯罪,分别为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周辉集资诈骗案及叶经生等组织、指导活动案。
同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撰改〈关于阻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开始实施,系统改编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更好地发挥刑法的犯罪预防功能,
年1月,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杨丹认为,司法机关无论是制定一系列司法解释和相关文件,还是发表指导性案例,都表现出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公共型金融犯罪的态度。 另外,司法机关比较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金融监管漏洞,提出了相关建议,有助于完善金融风险防范的预警措施。
杨丹还观察到,为应对社会诉求,主管机关也不断有完善领域的法律规范,依法加强金融监管。 例如,年来,我国出台了《私募基金监管暂行办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了《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加强了领域日常监管,防范了金融风险。
完整的金融相关法
压缩金融犯罪空间
12月12日,中央经济实务会议在北京闭幕。 指出在会议布局年的经济事业中,有必要加速金融体制的改革。
随后,央行在学习贯彻中央经济职工会议精神时,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统一对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控股企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补充制度短板,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从治标转向治本。
黄晓亮表示,这是减少金融犯罪的制度改善方向,减少包括金融犯罪在内的经济犯罪,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思考。 其中,金融监管制度的完整性是减少金融犯罪的比较有效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前沿意义,因此金融监管机构必须加强与司法机构的联系,发现金融制度的脆弱性,采取积极的矫正改进措施。
当然,金融犯罪的司法处罚和应对是事后措施,但也是应对金融监管制度,发现监管制度的缺陷和不足,明确金融活动中相关主体的法律义务,恢复或减少金融犯罪造成的损失的必要措施。 黄晓亮说。
黄晓亮认为,控制金融犯罪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对金融犯罪建立综合惩戒和预防体系需要加大金融犯罪管理的供给侧改革。 这包括完善的金融相关立法、金融监管制度改革、金融犯罪调查权扩张等,需要最大限度地压缩金融犯罪的空间。
杨丹的建议是,从制度上减少金融犯罪的发生,一方面需要加强领域综合监管,在市场准入、互联网平台、网贷企业等行业建立综合治理体系。 另一方面需要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行为,监管机构发现犯罪线索,及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 □记者陈磊)
标题:财讯:金融犯罪高发怎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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