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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帮助公司特别是中小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继续延长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政策,
据悉,为缓解公司受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困难,从2009年2月开始,我省逐步减免了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的缴费部分,使公司特别是中小企业应对风险,度过难关,切实减轻了公司和低收入投保人的缴费负担
逐步减免公司的社会保险费政策
根据《通知》,我省对免征中小微型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司部分缴费的政策,延长到年12月底执行。 对大公司等其他保险公司(包括民间非公司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 3家社会保险公司的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到年6月底执行。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公司,三项暂缓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将延长至年12月底,缓期免收滞纳金。 大公司的缓缴政策和减半征收政策可以重叠享受。
有用工单位的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办法参加3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公司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放宽缴纳政策。 上属政策实施期间不影响个人社会保险权益。
降低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我省缴费年度(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内3个社会保险个体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照缴费年度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即年全省全口径城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2745元执行)。 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按年全省全口径城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执行。
灵活的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以个人身份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自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难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自愿暂缓缴费。
未缴费月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追缴,追缴不加滞纳金。
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全额发放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筹资,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省级根据各地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征收后发放压力较大的统一地区,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省级统一基金全额抵补。 对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少的调整地区,可以给予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对工伤保险基金发生无法收支或重大事故欠缴的调整地区,可以申请省级工伤保险公积金调剂补助。 李娜)
标题:财讯:河南再出利好消息 中小微公司减免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 助企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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