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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水滴筹、爱心筹、轻松筹、360大病筹等个人大病支持网络服务平台在《个人大病支持网络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和《个人大病支持网络服务平台自律公约》中, 自律公约的升级版将常规一次的求助金额限定为50万元,平台必须审查发起人和求助台的身份证。 如果服务台、发起人确认发布的消息属实,平台应当开通退保渠道,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自治条约升级版共有42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500多万大病家庭通过个人大病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求助新闻,得到20多亿爱心人士的响应。
两年前,中国3个个人大病帮助网服务平台爱心采购、轻松筹和水滴筹联合发布了《个人大病帮助网服务平台自律倡议书》和《个人大病帮助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 昨天,《自律公约》的升级版签署,除了爱心采购、轻松采购、水滴采购三个平台外,还增加了360个大病采购。
随着平台帮助客户扩大规模、平台考核限制人力、援助者家庭财产状况缺乏比较有效的核实手段等制约因素,近期出现了一点类似扫楼集资、不同平台集资等恶性竞争的现象,公众的喜爱和信任
自律公约升级版共42条,原规定平台倡导援助个体与公募慈善组织对接,加强援助新闻预审,建立援助新闻公示系统,抵制谣言炒作恶意行为,建立失信人黑名单, 升级版要比较个人援助发起人难以履行新闻公开义务的问题,增加平台催收义务,在集资完成后的招聘环节,增加对救济金对象的限制以保证资金安全,同时着力一致。 额度高,新闻公示有遗漏的,尽量到医疗机构收款或使用批资金的方法,尽量保障用于医疗用途,使受赠者和公众放心。
一次限制在五十万元
在自律公约升级版中,平台向社会公众提出风险提示,要求发起人在求助前提出诚信义务提示,要求遵守承诺,同时向公众个体求助大病的新闻不是慈善募捐新闻,真实性由发起人负责。 平台应督促发起人公示新闻,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大致情况。
新公约和新规定:平台应及时公示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完成度、病情进展、投诉举报的应对、剩余款项的录用等其他重要新闻。 为了提高个人求助新闻的真实性,自律公约的升级版增加了平台对发起人、求助者的身份审查、实名认证的具体要求。
北京青年报记者观察到,通过平台筹款的金额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降低资金风险,避免在一次援助额过高发生问题时造成较大损失,自律公约的升级版将常规的一次援助额限制为50万元。 超过50万元的,平台预审管理书一次性援助额超过50万元的,发起人应当提交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的书面说明,由平台审核公示后,启动筹款链接。 再次求助,累计集资超过50万元的,发起人必须提交医疗消费清单。
筹款尚有应归还赠与人的剩余
自律公约的升级版规定,平台必须确定和审查个人大病援助项目的收款方。 受益人应当求助于人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医疗机构。 对实际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或者实际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新闻公示不完全的项目,平台积极与医疗机构对接,将集资项目直接支付给受援方所在医院的看病账户,或者发起人、受援方预计的医疗计划、资助方
另外,近年来,很多个体在帮助筹款完成后,筹款项目被用于大病治疗后,仍有剩余的事例。 自律公约升级版应社会关注,受援方对赠与的救济金,用于大病治疗等用途后仍有剩余的,其解决办法确定按原办法返还受赠方,前期发起人在平台求助时应协商约定 发起人、资助人拟将剩余款项捐赠给相关慈善机构等用途的,应当以公示的形式征求受赠人的意见。
虚假筹款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自律公约升级版完全允许平台接受投诉、举报。 平台要求增加接受投诉举报的渠道,提高响应速度,及时采取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
其中规定:平台应当是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 设立多种举报方法,平台应当设立多种投诉、举报方法,并向社会公开。 它在个人大病通报新闻网页提供在线通报功能,开通通报邮箱和电话等,便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快速通报。
对平台来说,平台必须对举报人的相关情况保密。 平台接到比较有效的通报后,应当在全天候内表明关联公司的信息和核实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及时冻结相关项目的集资渠道,并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
确认援助人、发起人发布的新闻虚假或者集资项目未用于治疗或者指定目的的,赠与人有权取消赠与行为。 平台在援助方、发起人返还资金后,应当开通退保渠道,按照相关协议约定追究发起人、援助方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温婧
标题:财讯:个体大病求助平台自律公约升级 单次求助金额限定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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