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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为提高新商品房建设效率,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共同深化住房建设、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快速业务流程,通过全链条一网通,实现新商品房建设即办证。

根据以往惯例,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会与购房人约定交房时间,交房一两年后陆续办理不动产权证。 但是,由于一些开发项目未能通过竣工综合验收,房地产权证的发行被延误。

济南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房屋建设部门规范购房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预售时,开发项目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说明,并作为交房条件写入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另外,要求开发公司具备新商品房初次登记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新商品房初次登记,并提出新商品房转移登记的事先申请。

为交房即辨证创造条件,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实施新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 购买者签订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可以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泉城在手机app网申请拟购买商品房预告登记,比较有效地维护购买者的利益,防止一房多销现象的发生。 银行与购房人签订购房贷款合同后,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拟购房的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王志)

标题:财讯:济南优化提速业务流程 通过“全链条”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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