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中心)宣布,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未来事业的主要任务,推动各项事业下滑。 其中包括加速特别代表诉讼的落地。
最近,国务院发表了《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称《意见》)。 《意见》确定了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的总体要求,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处理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价格等6个方面,为上市公司质量提高做出了各方面的安排。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
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投服中心全面持有沪深两市上市企业的股份。 投资中心一方面关注上市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关注上市公司的规范管理情况,围绕中小投资者权益痛点问题,示范广大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质量查询权、建议权、诉权等股东权利,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 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就是关注合并重组。 对比三高重组,投资中心围绕标的企业盈利能力,从宏观经济、领域情况、公司不同的生命周期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分析并购事项是否能给上市公司带来正收益,参与媒体证明会、公开发声等方法,从而对标的企业进行评估。
二是紧盯突出问题。针对资金占用、违约担保、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未履行公开承诺等问题,向上市公司充分披露相关细节,询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其纠正。
三是企业章程关注合规和董监高是否勤勉尽责。 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寄信、提出问题和与其他股东的建议等方式,推进上市公司的全面管理。
第四,重点关注现金红利。 比较各上市公司章程未确定现金股利规定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提出相应的编制修改完整的建议。
五是推进特别代表诉讼落地。 贯彻《证券法》关于参加保险机构特别代表诉讼的规定,制定投资中心特别代表诉讼工作规则,开发完善的技术体系,与监管机构、司法机构等积极对接,建立多种协同机制。
六是推进支持诉讼+模范判决+损失评估+投诉情调对接证券诉讼新模式的建立。 推进诉讼事业,开发损失核算软件,推进示范判决机制。
对于下一步工作,投服中心表示,该中心将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各项要求,在证监会的指导下,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未来业务的主要任务,推进各项业务的落实,首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聚焦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企业管理中的超级权力者,督促其履行诚信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示范在给上市公司带来损失的情况下,坚决贯彻零容忍和首恶,推进司法实践,领导投资者维权。
二是聚焦占用资金、违约担保等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突出问题,跟踪还款进展,配合证监会、司法机构等开展相关工作,开展股东刑事案件举报或提起股东诉讼。
三是督促中介机构履行职责。 要点关注并购重组中三高重组的相关判断行为,向相关判断机构提问,巩固中介机构的责任。
四是在进一步推进示威判决机制的基础上,加快特别代表诉讼落地。
第五,形成合力。 加强与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司法机构等信息表达的合作,进一步完善日常线索共享、权利信息表达、非法线索转让、诉讼维权等工作机构,集中各方力量,支持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活力、坚韧的资本市场。 (黄思瑜)
标题:财讯: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 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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