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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海春作(新华社发)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住房经济成为新的商机,但需要解决的问题仍是一个老问题。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霸王条款泛滥,经营者滥用最终解释权。
据介绍,霸王条款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确定销售于合同或卡面,不退换,本店保存该卡最终解释权和编辑权等复印件。 二是经营者滥用最终解释权,任意解释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复印件,强制收费,增设优惠条件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付瑞洁表示,霸王条款是伴随着合同制定的不规范而产生的,由于合同缺失、文案模糊、双方地位失衡等原因,预付卡市场上的霸王条款普遍存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助理窦磊表示,目前和未来之间涉及合同纠纷的普遍法律问题,如果受疫情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导致合同履行失败或不能履行,经营者与客户之间如何分担责任,能否引用不可抗力条款或情况变更条款的变更或合同解除等
例如,好不容易订单成功,商家却以疫情不能及时配送为理由,单方面取消订单。 对此,《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新闻符合要约条件的,由客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提交成功,合同成立。 客户支付货款后,双方建立买卖合同关系,电商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可取,构成违约。
另外,专家表示,电子商务不能及时配送商品,也不能私自取消订单,反映出EC平台存在商品供应不足、配送骑手人手不足、商家超负荷订单等问题。 疫情下,这些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处理,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乱象的管理和权益的保护必须并存。 窦磊表示,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一方面要比较有效地解决费用合同纠纷,妥善保护顾客权益,另一方面要正确适用不可抗力、形势变更条款和诚实信用,引导经营者和顾客善意履行合同。 另一方面,要依法打击物价上涨、虚假推广、虚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治理市场混乱,维护市场秩序。 疫情期间,商家哄抬物价的,客户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请求取消合同。
怎样才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家建议在客户合同上留下痕迹,主张维权必须及时。 尽量采用纸面合同、会员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法保留合同复印件,确定双方的权责,注意风格条款。 对支付项目、剩余服务、服务方法变更等合同履行情况,按双方确认的复印件及时记载保留。 (李万祥)
标题:财讯:客户花费要留痕 要向“霸王条款”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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