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6大银行(工、农、中、建、交、邮政储蓄)日前宣布,从2021年1月1日起,对提前发放并依赖利息的存款产品,调整了提前发放时适用的利息规则,利息计算方法将依赖利息调整为存款的利息计算率。
6大行公告称,客户在调整日(含)后提前支取时,应在提现日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的调整日(不含)前预缴,否则利息不受影响。
利息存款产品的全称是定期存款提前领取利息存款产品,利润根据存款时间分阶段计算利率。 顾客与银行签约,协议存款金额,允许提前领取,存款利息以最接近实际存款天数的存款利率降低利息。
例如,一位存款人购买一年期大额存单,如果第七个月预提,他可以根据最近六个月的定期利率,再加上一个月的普通利率来计算利息。 如果用活期卡利率计算利息,那么所有七个月都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因此,由于利息计算产品最大的优点是以活期存款的便利和定期存款的收益为卖点,存款人不仅可以提前领取,而且无需为提前收到的利息损失而购物,从而获得较好的利息水平。 但是,对应这类产品的存款人对利率敏感、粘性低,利率下降,银行会呈现负面舆论,存款容易大量转移。
为什么要调整这样的产品呢? 各大银行在公告中均提到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存款利率和结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今年3月,央行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在通知中确定了利息存款产品的不适应性。 《通知》指出,应严格执行存款利率和利息计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早日收到利息计算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
央行近日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指出,此前一些金融机构通过发行活期创新产品和定期存款、提前发放利息等所谓创新产品吸收存款,利率水平明显超过市场同期限存款利率,并且《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单位
据银行领域人士介绍,计息产品的存在提高了银行的存款价格,提高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难度,此次6行通过计息存款产品进一步降低了这类产品的潜在流动性风险,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降低了银行的存款价格,降低了贷款利率。
标题:财讯:六大行调整提前支取时适用的计息规则 按照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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