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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判断办法》(以下简称《判断办法》),《判断办法》发布后,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防范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系统重要性银行判断方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判断方法》出现的背景是什么?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表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模大、多、杂度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一旦出现问题,金融系统可能产生较强的传染性,对宏观经济运行也产生较大的冲击。 因此,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大而不倒的问题成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副本。 从2007年开始,金融稳定理事会每年公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g-sibs )名单,形成了较为确定的监管政策框架。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框架指引,各国也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 d-sibs )监管政策框架。
年1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全面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确定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识别、附加监管和恢复处分的总体制度框架。 考虑到银行领域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4家银行已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制定了《判断办法》,要求后续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公布、附加监管
二、如何判断我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
答:《判断方法》确定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判断方法、判断范围、判断流程和员工分工,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维度建立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判断指标体系。 具体判断时,向审查银行发送数据提交模板和数据填写证明,收集审查银行的数据进行判断。
判断流程为:首先采用定量判断指标计算参与评价银行的系统重要度得分,得分达到100分的银行被列入系统重要度银行初始名单。 然后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新闻进行监管评估,综合判断参与银行的系统重要性。 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最终名单由国务院金融稳步发展委员会明确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公布。
三、《判断方法》公布后,有那些后续的监管措施吗?
答:《判断办法》发布后,人民银行将制定银保监会和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监管要求。 从新增资本、杠杆率、大规模风险暴露、企业管理、恢复处置计划、新闻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向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监管要求,并建立早期矫正机制,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增多和系统风险的降低,建立健全资本内在约束机制,防范和损失银行风险。 制定实施附加监管要求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形势、银行资本补充诉求和服务实体经济等因素,合理安排发布时机。 比较不同集团和类型的系统性重要性银行,根据经营优势和系统性风险表现,对政策进行分类,符合差异化的附加监管实施方案,设立合理的过渡期安排,确保政策影响中性,切实有序实施。
标题:财讯: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判断办法》 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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