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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表决,并于同日起施行。 据介绍,该法规的出台旨在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优质快速发展,推进政府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实现上海的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实现国际一流经营者环境的目标。
此次通过的《条例》共有八章八十条,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五个主要方面做出了许多规定。
围绕解读市场主体可能面临的痛点、难点、拥堵点,《条例》规定建立覆盖公司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制度,在公司设立、融资信用、纠纷处理、公司退出等方面持续优化经营者环境。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方面的平等待遇,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近年来,上海对优化经营者环境的诸多探索也体现在《条例》中,如上海市政务服务的部分事项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秘密等情况,均纳入一网通运营平台,市场主体工作线上。 公司处理政务服务的若干事项,采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政府服务一些事项的标准、时限、程序等,《条例》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确定在政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网上办理和网上办理的标准必须一致,政务服务的一些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包含兜底条款,有关部门不得限定市场主体的政务服务办理渠道等。 (巨云鹏)
标题:财讯:上海立法优化营商环境 线上线下办理 服务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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