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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保监会等5个部门略有暗示,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共合法权益。 这种活动不是真的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的事实,主要有以下特点。
互联网化、跨界化已很明显。 通过网络、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络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范围广,扩散速度快。 一名不法分子租用国外服务器建立网站,面向国内居民实施违法活动。 有个人声称在聊天工具集团获得了海外高质量区块链项目的投资额,可以代为投资,很可能是诈骗活动。 被这些非法活动欺骗的资金大多流向国外,难以监管和追查。
二是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强。 利用热点概念炒作,利用名人平台推广,诱惑空投糖果等,主张只要货币升值,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很强的诱惑性 在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背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定利润、提高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 此外,有些不法分子以花样新颖的各种名义发行虚拟货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炒作虚拟货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例如,近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某平台开始炒作虚拟货币是避险资产超过黄金白银的概念,现实情况是其价格大幅下跌,客户损失惨重。 不仅如此,这些平台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量、篡改数据等行为,创造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繁荣的假象。 引导客户入场后,平台使用各种市场操作手段侵吞客户财产。
三是存在多重违法风险。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推广,以静态收益(货币升值收益)和动态收益(快速发展的底线收益)为吸引力诱饵,吸引公共投资资金,快速发展投资者吸引人员加入,扩大资金池,违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的
银保监会等5个部门向客户提示,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环境,实质上由于新的庞氏骗局,资金周转难以长时间维持。 广大公众要合理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板乱坠的承诺,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以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 (葛孟超)
标题:财讯:警惕“虚拟货币”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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