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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准备的提案是关于开展金融租赁企业的股权投资。 他认为,金融租赁企业在股权投资方面具有业务诉求和先天性特点,允许开展股权投资有助于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快速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 建议在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开展金融租赁企业股权投资试点,为规范金融租赁企业股权投资积累经验。
李晓鹏在建议中表示,股权融资作为直接融资方法,可以切实帮助公司杠杆化、降价,比较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已有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和基金具有股票投资资格,金融租赁尚未得到监管部门的资格批准。
他认为,金融租赁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的重要力量,初步具备了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条件,资金实力、管理规范性、专业特点、风险控制性以及融资租赁企业已有例子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基于金融租赁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通过股权投资支持实体经济的现实诉求,对金融租赁企业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李晓鹏在建议中提出了具体建议,主要围绕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顶层设计。
银监会制定考试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办法,监管考核高,股东背景好、资本实力强、创新能力强的金融租赁企业设立投资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业务,考试机构对投资子公司出资不得超过自身资本净值的20%
二是诱惑投资范围。
建议监管部门和相关部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试点机构优先投资交通运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绿色环境保护、制造业和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快速发展潜力大、产业推动力强的领域。 鼓励试点机构进入、控股融资租赁企业,加大融资租赁领域规模。
三是加强风险管理。
借鉴银行领域金融机构投融资联动模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提出监管指导意见,保障试点单位具体落实,建立完善的试点机构及其投资子公司之间的防火墙制度,实现机构隔离、资金隔离,比较有效地不交叉感染风险
四是建立退出机制。
建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合并、新三板和区域股市挂牌等多元化方法,建立试点机构的投资退出机制。 另外,可以探索建立机构间交易市场,推进机构间以股权转让的方法退出。
标题:财讯: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表示:建议开展金融租赁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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