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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融资担保企业监管补充规定的通知》。 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汽车经销商、汽车销售经营者等单位不得向不得经营汽车贷款担保业务的各类放贷机构提供客户推荐、信用判断等服务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或变相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标题:财讯:助贷机构未经批准 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不得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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