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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记者来到海口汽车东站停车场,取钱管理员叶未接到新能源车停车收款标准的相关通知。 他承包停车场一年多来,所有车辆都收统一停车费,停车场租金现为4000元/月,共有140多个车位。 我前几天接到通知说房租要8000元/月,感觉快不行了。 新能源车停车有优惠,对我们承包商来说,现在这个损失必须自己承担。 如果政府能出台相应的补贴政策,收回优惠差额,很多承包商还是愿意执行的。 如果是强制执行,我反馈给领导,看看下一步怎么办。
小区物业: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三无通知了
为什么一点谈判条件都没有的小区,不按照“通知”执行收款,真的没有收到通知吗? 海口伊泰天骄二期区房地产经理邹表示,他们接到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相关通知后,目前正在执行新能源车露天停车场80元/月、地下停车场200元/月的收款标准。
与燃油车的收款标准相比,这种优惠力度其实不大,对经营者影响不大。 邹先生说,政策难以落地的一大原因是前期推广力量不足,一些经营者可能确实没有接到通知。 一些经营者可能收到了通知,但不愿意选择性地执行,可能是因为执法机构管理的机构很多。 另外,由于很多市民不知道这个政策的存在,所以这个通知没有被反映出来,也没有人被执行和监督。
车主:新能源车只停一次车就便宜一元,有点鸡肋。
我在年购买新能源车后,非常关注新能源车的相关政策,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听说过这种新能源车的停车优惠通知。 新能源车司机李先生在询问记者相关优惠政策后,通知称,逐步落实政府定价停车场,新能源车一次可以比燃油车便宜1元。 优惠力度小,停车场不运行,业主司机也不想花那个时间介意。 很多人可能和我一样,认为这个政策有点鸡肋,但是没有。
投诉之后会怎么样呢
投诉后可以退还差额,但有关部门没有回答处罚问题
海口市快速发展和改革委价格调整收款科负责人表示,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全市停车服务经营单位必须认真落实。 我们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信息表达,召开了协商会议,再次强调了这项政策的执行。 如果不按规定执行,可以由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市民也可以通过12345和12315投诉。 既然政策出台了新能源车的相关收款标准,具体如何执行、落实,需要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
部分停车场未按照《通知》执行新能源车停车优惠的,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府城监督管理所所长符强峰表示,这需要根据现实情况决定,如果市民反映停车场未按规定入账,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停车场主管部门未特别确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要根据具体问题解决,其他问题需要咨询相关部门。
11月4日,记者驾驶新能源汽车来到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第三人民医院,在该医院停车场停车54分钟,交了3元停车费。 随后,记者向海口市政府12345热线反映了这一情况。 11月7日上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答复称,已告知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人员新政策的关联,要求按照规定标准存入新能源汽车。 停车场管理员表示,投诉人可以向停车场退款。 但是,是否处罚停车场,与回复无关。
如何更好地执行?
推广加大监督力度,多部门联合形成员工力量
为什么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政策难以落实,相关部门应该如何执法? 海南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相关行业负责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该负责人分析认为,这项政策之所以难以执行,首先是前期推广力量不足,后期出现许多停车场管理者和市民不知道的情况,其次是监督力度不足。 现在也有必要继续加大推广力度和监督力度。 推广继续加大力度和监管力度,另一方面,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建立新能源汽车停车收款标准的员工协调机制,加强与居住建设、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合作,及时研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助员工
另一方面,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提案发行机构在发布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款标准文件时,对文件增加了要求,要求停车设施经营机构在停车设施醒目位置披露新能源车收款标准。 据悉,负责人通过在每个停车场、停车设施显眼的位置公示,达到了向广大民众广泛传播的目的。 并且,动员广大民众进行监督,如果有无法落实的问题,可以通过12345等平台进行投诉、维权,形成良性循环,谋求共同促进。 (符小霞)
标题:财讯:新能源汽车停放优惠成了“三无”通知 为何迟迟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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