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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9月6日),财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到8月底,各地今年将采用新债券资金2亿元。 其中,追加特别债券资金15902亿元。 财政部表示将指导和督促地方扩大事业力量,到9月底,在今年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到10月底全部支付给项目,推动比较有效的投资以支持短板扩大内需。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说:重点是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燃气储运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市污水垃圾解决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职业教育和幼儿、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 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行业。 不得用于债务置换和完全商业化产业项目。

截至2008年8月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4139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240774.3亿元年限额内。 财政部表示,发挥专项债券投资促进作用时,要形成较为有效的投资,确定项目投资方向,确保项目合格合规,防范专项债务风险。

财政部巡视员王克冰:专项债券应当用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规模和项目收益平衡,优先考虑专项债券发行采用的地区,重点支持财力较好杠杆空间较大的地区,不针对地方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进行配置。

那么,地方债到底是什么? 地方特殊债券是地方政府为建设某一特殊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首先投入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保证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对应的项目收入。 地方特别债务可以根据用途分为追加和置换,只有前者可以为基础设施投资提供增量资金。

标题:财讯:财政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偿还债务22011亿元!地方专项债是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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