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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为方便申请人偿还贷款,增加贷款提取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 借款人可以申请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哪里?
公积金还款是指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核销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息。
和信用卡还款承诺一样,采用公积金还款的,借款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约定的扣款日自动扣款住房公积金账户,抵消贷款当期的所有还款金额。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30日发布的通知,从年7月1日(含)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在每年1月和7月的合同还款日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直接偿还贷款。
还款的方便是,这种还款方法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中间阶段。
例如,a先生的公积金每月10日到账,每月20日是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 此前,a先生需要定期提取公积金账户的收款额,转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还款。 增加还款业务后,a先生的公积金账户的钱会自动还款,不需要向固定账户还款。
怎么处理?
在办理路径方面,借款人可以签订贷款借款合并,同时申请还款业务,也可以在贷款发放后在北京市各业务网点办理。 借款人建议签订借款办理,减少行驶次数。
时间方面,冲当天是每年1月和7月的合同还款日,对于符合冲息条件的,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资金进行冲息,借款人夫妇双方符合冲息条件,先从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冲息,再从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冲息。
另外,抵销下限为约定还款额,约定还款额高于剩余贷款本金、利息、罚金之和或贷款终期时,由剩余贷款本金、利息、罚金之和抵销。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保存人民币10元。 抵销失败的,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从借款人预约的还款账户中全额扣除当月的还款金额。
例如,年8月1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借款人b发放贷款120万元。 2021年1月10日,借款人b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5010元,约定还款金额为10000元。 根据还款抵押规则,当日抵押15000元,其中较多的5000元用于归还本金,但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保存10元。 但是,借款人b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9810元,少于约定还款额10000元的,当天还款失败,由其预约还款账户扣除约定还款额10000元。
需要注意什么吗?
另一方面,需要注意自己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足提取条件。 通知指出,自年7月1日(含)起受理的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贷款业务,借款人必须在管理中心(不包括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符合提取条件。
另一方面,借款人可以签订贷款合并,同时申请还款业务,无需单独申请房贷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优先用于还款贷款。 还款业务开通后,借款人承诺自动终止原其他购房、租赁提取事项、提取业务。
另外,关于组合贷款,还必须注意的是,贷款还款业务只支持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部分,贷款部分的还款按照各商业银行的规定进行。 (彭婧如)
标题:财讯:最新北京住房公积金可直接还贷 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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