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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以来,关于a股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的公告频繁发布。 《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数据显示,7月1日至8月10日,a股上市公司董鉴高共发生1288次减持行为,对应的减持市值约为126亿元。

目前,中报刚刚公布敏感期,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交易自有企业股票时,不小心跨进窗口期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是构成窗口期交易、短线交易的行为。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窗口期交易属违规行为,相关法律限制上市公司董鉴高利用新闻特点进行交易。” 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行为进入窗口期的,有被处罚的风险。

2件减产数达到数千股

数据显示,上述1288次减持行为中,多数1次减持对应的股数不多,其中121次减持行为对应的股数不超过1万股,部分减持行为对应的股数只有数百股。

但是,应对小幅减持行为的股数也很豪爽。 数据显示,应对22起减持行为的股票数量在1000万股以上。

根据两市公告,多家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减持前进行了预报。 关于减持的原因,部分企业因个人资金需求,公示持股情况、减持时间区间等相关事项的具体细节,在减持过程中,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尽管如此,从两市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情况来看,一些董监高的减持行为因进入窗口期或触发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

董高窗口期减持有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天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天内,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均称为上市公司董监

《证券法》第44条还限制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等人员短线交易行为,一旦在认购后6个月内认购或在认购后6个月内认购,企业董事会将全部认购。 但是,由于证券企业购买了出售后的剩余股份,持有5%以上股份的人不在本条规定之列。

王智斌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董监高比公众股东直接掌握企业运营新闻,为了保护公众股东公平获取新闻、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这些新闻依法披露之前,法律利用了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新闻特点 (桂小笋)

标题:财讯:A股上市企业董监高41天合计减持126亿元 7月份以来减持12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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