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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于9月1日起在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家直属海关开展了对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公司出口(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的监管试点,并推出了新

为了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海关总署从7月1日起在北京、杭州、深圳等10个直属海关开展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截至8月30日,海关共抽查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632.3万票,以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等消费品为主。

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实施前,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制度和政策措施集中在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 b2c )行业。 此次改革将为跨境电商b2b出口增加专门的监管方法,结合报关便利化措施,有助于推动外贸新业态的健康高速发展。

改革实施以来,业务运行顺利。 从海关报关数据来看,日平均业务量持续增加,参与公司数量、申报单量、出口货值等有所增加。 一步,海关总署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在全国海关复制和宣传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政策,帮助越来越多的公司走出去。 杜海涛

标题:财讯: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扩容 新增试点关区公司适用一系列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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