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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深圳垃圾分类自主走向法治规范,从提案时代进入强制时代。 对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拒不改正的,最高罚款200元。 对混合收集、运输分类生活垃圾的回收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已同步开始。 9月1日上午8点30分左右,罗湖区银龙花园,小区垃圾桶未集中布置,大垃圾未及时清理干净。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与清水河街执法队合作,依法向物业管理企业下发了首批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深圳是我国最早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之一。 2000年,深圳开始垃圾分类试点,年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业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范标准体系。 截至目前,全市3500多个物业小区建立了集中分类投入+定时定点监督分类模式,1690个城中村、160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2500多个中小学(幼儿园)实现了垃圾分类的全面覆盖。 共有1070辆分类运输车辆执行专车专用运输,建设100多个分类解决设施,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解决能力达到2万吨/天。

财讯:9月起深圳垃圾分类强制正式实行 对混合收运公司最高处罚50万元

实际上管理着人口超过2000万的超大型城市,深圳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95万吨/天,其中70%左右来自居民家庭,垃圾包围已成为威胁城市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条例》加重了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对混合收集、运输分类生活垃圾的回收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未纠正的个体处以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元罚款。 提高垃圾分类的社会知晓率和居民参与率,深圳推行定时定点监督制度,每天有1.1万监管人员开展现场监督。

进一步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计划分三个阶段推进。 其中,9月份为警告期,对未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下发责令改正的通知书,督促教育和违法当事人自行纠正,10月至11月为集中执法阶段,正式处罚,执法威慑的12月以后,为常规化执法阶段 将垃圾分类法执行巡逻纳入市容巡逻员巡逻范围,在本辖区实际不定期开展比较法执行,进一步加强各主体的责任落实。 (刘友婷)

标题:财讯:9月起深圳垃圾分类强制正式实行 对混合收运公司最高处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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