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包括江苏、河南等地多印《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记者了解到,政府投资条例出台一年来,政府投资加快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融资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许多相关配套制度加快。
政府投资是指利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业界普遍指出,政府投资包括两大类。 一个是基础设施类投资,另一个是非基础设施类投资。 政府投资作为重要的政府职能,是实施宏观调控、落实国家和省份快速发展战术的重要手段,也是吸引和推动社会资本扩张的较为有效的投资有力线索。
最近出台了许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将政府投资纳入法治轨道,重大投资政府投资有章可循。
例如,日前,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颁布了《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规范政府投资过程中计划管理、投资决策、项目实施等重要环节的行为。 并且,《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经江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也于日前正式印制实施。 迄今为止,甘肃、浙江、吉林、海南等多个省份也出台了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上述管理方法从政府投资范围、投资决策流程、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实施、投资监管等方面,对政府投资管理提出了规范化的制度设计。 其中,确定和定义政府投资范围。 例如,《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将政府投资资金投向市场无法比较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行业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绩效
此外,上述管理办法应当结合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和本级预算,统一安排采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并对采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等作出规定。
各地相继出台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总体贯彻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基本提出了大致情况,深化了相关规定和要求,重复了问题的方向,具备了可操作性。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吴亚平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事实上,本轮投融资体制改革始于去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纲领性文件确定了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并就此拉开了新一轮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帷幕。 随着上述意见的贯彻实施,我国的投融资体制在改革理念、审批制度、政府职能、管理责任权、中介服务等方面发生了显著的变革。
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公司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范了政府对公司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 从2007年7月1日起,《政府投资条例》作为中国政府投资行业第一部行政法规正式实施,开始了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进程。 这两部法规共同形成了投资管理行业完善的法律法规框架,标志着我国投资管理体制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在《政府投资条例》出台之前,中国政府投资活动一直依赖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一点地方性规定加以规范。 (孙韶华王惠民)
标题:财讯:投融资体制改革步稳蹄疾 重大项目政府投资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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