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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经部网站消息,近期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名录审查的通知》,截至2009年4月30日完成了第一阶段补贴名录审查发布。 截止到年6月30日,已经完成了第一批补助金名单的审查发表。
以下是全文。
审查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金项目清单有关事业的通知
财建〔〕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电网企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国家可再生能源新闻管理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4号)的要求,国家未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电网公司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表(以下简称) 为了推进相关事业,现将补助金清单的审查、公布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前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公布的第一到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辅助目录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电网公司审查相关情况后直接纳入补贴清单。
二、密切审查库存项目新闻,分批列入补贴清单。 首批补贴清单中包括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相关规划的陆地风力发电、海上风力发电、集中式太阳能发电、非自然人分布式发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 所有项目必须在2006年以后的年度按规定完成批准(备案)手续。 其中,风电项目需要到年12月底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光电发电项目需要到年7月底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光电领军基地项目和年光竞价项目并网时间可延长到年12月底)
(二)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根据规模管理需要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
(三)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三、补贴清单由电网公司公布。 具体流程如下。
(一)项目初审。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地方独立电网公司组织经营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公司按要求申报补贴清单,对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 具体申报要求见国家可再生能源新闻平台(以下简称新闻平台)公告。
(二)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电网公司汇总符合要求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后,报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审查。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确认项目是否按规定批准(备案),是否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等条件,并将结果反馈给电网公司。
(三)项目讨论。
电网公司将经确认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根据要求通过新闻平台提交国家可再生能源新闻管理中心,由国家可再生能源新闻管理中心负责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支持文件的比较有效性和项目情况的真实
(四)补贴清单的公示和公布。
电网公司将研究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贴项目表,并在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满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正式对外公布各自经营范围内的补贴清单,并将公布结果报送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 地方独立电网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提交确认后,公布经营范围内的补贴清单。
补助金名单副本包括项目类别、名称、网站、并网容量、业主、进入规模管理年等基本新闻。
四、列入补贴名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项目名称、业主新闻发生变更的,由可再生能源发电公司向电网公司申请变更,电网公司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完成变更并对外公布。 并网容量、地点发生变更时,需要按照本通知第三部分的要求重新申报到补助金列表中。
五、光伏自然人的分布仍按照《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要求进行管理,电网公司定期汇总项目新闻并备案
请各部门根据上述要求,按照成熟批次,公布批次大致情况,并逐步完成补贴清单的公布。 截至年4月30日,完成第一阶段补贴清单审核发布工作的年6月30日,完成了首批补贴清单审核发布。 然后,正在准备下一次补助金名单的审查发表。
财政部办公厅
三月十二
标题:财讯:财政部:6月30日前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首批补贴清单的审核发布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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