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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当天晚上,证监会就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第一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入交流创业板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有几个重要的变化
一、投资者门槛: 10万元以上
二、上市规则:亏损公司也可以上市
1、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在5000万元以上;
2、市值在10亿元以上,近一年净利润为正,营业收入预计在1亿元以上。
3、市值在50亿元以上,且预计近一年营业收入在3亿元以上。
红色采购公司/特殊股份结构公司至少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预计市值在100亿元以上,且近期净利润为正
2、市值在50亿元以上,预计近一年净利润为正,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上。
三、交易规则:涨幅扩大到20%
1、新上市公司上市前5天不设涨幅,之后涨幅限制由现在的10%调整为20%。 库存企业一天的涨幅同时扩大到20%。
2、磁盘暂停机制设定30%、60%两个停止指标,分别停止10分钟。
4、实施光盘后的定价交易。 收盘后是时间优先的主要环节,是当天收盘价逐笔交易日元后定价交易的交易方法。 每个交易日的15:05~15:30是盘后的定价交易时间。
5、增加连续竞价期间的价格笼子。 规定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购买申报价格不得超过购买基准价格的102%,销售申报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基准价格的98%。
6、设立1件最高申报数量的上限。 限价申报书的数量不超过10万股,市值申报书的数量不超过5万股。 保存目前创业板最低申报数为100股的制度安排。
7、调整交易公开新闻披露指标。 收盘价涨幅偏差值7%调整为涨幅15%、价格振幅15%至30%、换手率指标20%至30%、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差值累计20%至30%,取消其他交易指标。 增加重大异常波动指标。
8 .优化两融交易机制。 从创业板注册制发行上市股票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就可以作为两融标的。
9、增加股票的特别标志。 一是为有未盈利、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结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公司增加特殊标志二是为了显示上市初期的新股。
四、退市规则:市值低于5亿也退市
1、连续120个交易日,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交易量低于200万股
连续2、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连续3、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5亿元
连续4、20个交易日每天的企业股东人数不足400人
5、深交认定的其他情况。
严重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以下情况。
1、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新闻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并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中止上市的。
2、上市公司有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共健康安全等行业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份可能必须中止上市。
五、新的st规则:损失可能一年扣帽子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或者追溯复查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复查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为负值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不能表明意见或者不能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本认定的其他情况。
规范类: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预警:
1、法定期限内未披露年报或半年报,此后企业在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
2、因财务会计报告有重大会计错误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修改,但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修改。 此后,企业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修改。
3、因新闻披露或规范运营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被本所责令修改,但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修改,此后企业在停牌2个月内仍未修改。
4、由于企业股东权益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连续20个交易日未满足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尚未处理
5、企业有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6、法院依法受理企业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7、本认定的其他情况。
五、其他一些事项需要观察
2、对交易类强制退市不设退市整理期。
3、新股定价取消市盈率的发行限价。
证监会宣布,自首要制度规则征求意见之日起,不再受理创业板ipo申请。 第一制度规则实施时,深交所开始受理新的创业板ipo申请,证监会将切实做好在深交所和考核公司的工作联系安排。 创业板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证券公开发行,与ipo同步实行注册制。
标题:财讯:最新创业板注册制新股定价机制 有几个重要变化给大家普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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