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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利用外资员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共20项政策措施,包括深化对外开放、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等4个方面。
对比汽车领域,《意见》指出汽车行业外资政策需要优化,要求各地区对内外资汽车制造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保障同等的市场准入待遇。 另外,《意见》修改轿车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的并行管理办法,允许外方与中方合资伙伴协商一致后,外方在中国投资的整车公司之间转让积分。
另外,《意见》要求继续减压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在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综合保税区,降低资金跨境录用价格,提高外籍人员来华工作便利性,知识产权
以下是《意见》全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利用外资事业的意见
国发〔〕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外资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推动优质快速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始终重视利用外资 当前国际投资结构正在深入调整,中国利用外资面临着新形势、新优势、新挑战。 以深入贯彻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大全面战术布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外资事业稳定布局,激发市场活力,增强投资信心为出发点 以保障外商投资公司国民待遇为着力点,以建立公开、透明、值得期待的外商投资环境为着力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搞好外资利用,稳定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对外开放
(一)支持外商投资新开放行业。 继续减压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不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保障开放措施得到比较有效的实施,持续提高开放水平。 (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 全面取消外资银行、证券企业、基金管理企业等金融机构在中国的业务范围限制,丰富市场供给,增强市场活力。 减少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银领域、保险业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数量型准入条件,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外资法人银行、分行的总资产要求,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中国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经营年限、总资产要求。 扩大投资入股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机构的股东范围,取消中外合资银行中方唯一或主要股东是金融机构的要求,允许外国保险集团企业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 协助外资保险企业及其子公司的设立和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继续遵循外资一致的大体处理。 年取消证券企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期货企业、寿险企业外资持股比例在51%以下的限制。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汽车行业的外资政策。 各地区应当保障外资汽车制造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的市场准入待遇。 修改轿车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允许外方与中方合资伙伴协商一致后,外方在中国投资的整车公司之间转让积分。 (工业和新闻化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着力营造公平的经营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着力提高市场公正性,及时纠正违反公平竞争的做法,消除阻碍公平竞争的制度性障碍。 统一外资建筑业公司承包业务范围。 完全的外国投资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经营等业务相关规定。 根据反复外资机构的同等待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的资格审批工作。 不得增加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的数量,为外商投资公司设定限制条件。 (快速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投资促进力度
(五)优化外商投资公司的科技创新服务。 加强外商投资公司申请高新技术公司认定的指导和服务,组织政策主题培训,加强政策推广,鼓励和吸引外资越来越多地投入高新技术产业。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 提出地方和部门聚焦市场主体期望,支持自贸试验区开放和创新快速发展的具体措施,推进相关深层次改革的若干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逐一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 越来越多的省级经济管理批准权限,特别是投资批准、市场准入等权限被下放到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 (由商务部主导,快速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开放平台的筹资质量。 鼓励地方人民政府支持有条件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构建企业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 要点建立公司联系制度,提供专业化、全流程服务,着力培育牵引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公司和产业链核心公司。 确实有快速发展需要、符合条件的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综合保税区。 切实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无法考核的地区、网络+政务服务和最多一次的改革,完善公司服务体系制度,构建一流的经营者环境。 (财政部、工业和新闻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地方加大对外资的招商引资力度。 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招商事业的实际,制定考核激励政策,对招商部门、队伍内的非公务员岗位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 鼓励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内合理设定招商引资的经费数额和标准,支持出境招商活动、团组申请等。 (外交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切实抓住政策推广解读。 各地区、各部门设立投资服务平台、政策咨询窗口等办法,积极开展政策推广,深入开展公司宣传政策,了解政策实施难点、拥堵点,各方应对公司需求,依法外商投资公司予以补助 (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投资便利化改革
(十)降低资金跨境录用价格。 尽快采取具体措施,支持外商投资公司扩大人民币跨境录用。 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范围。 公司推进外债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支持外商投资公司自主借用外债模式,降低融资价格。 鼓励外商投资公司资本金依法用于国内股票投资。 (快速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来华事业的便利性。 支持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对紧缺的创新创业者、专业技能人才来华员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从业经验等限制。 对于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中国高中毕业证书申请两年的个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连续两次申请就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以在第三次申请时按照规定发放比较有效期的就业类居留许可。 优化外国人申请中国就业许可的流程,完善部门新闻共享机制,探索整合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和就业类居留许可。 (外交部、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移民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优化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程序。 继续深化规划用地管理服改革,加快外资项目落地进度。 合并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测整合、多检一体化,推进新闻共享,简化报纸审批资料。 (由自然资源部主导,快速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
(十三)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 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实施后,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进一步清理相关法规规定,制定完整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做好解读和培训,确保外商投资法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由商务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主导,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保护外商投资公司的合法权益。 各地区应建立外商投资公司投诉受理机制,完全解决规则,规范解决程序,提高解决效率。 各地区、各部门依照外商投资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实施行政许可,不得擅自变更行政许可范围、程序和标准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通过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强制或变相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公司转让技术 (由商务部主导,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监管政策的执行规范性。 优化监管方法,科学合理设定环保、安全生产等监管执法检查频率,降低外商投资公司合规价格。 地方政府应当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重污染气象应急措施 指导各地在市场监管行业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生态环境部、应急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的透明度。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 与外商投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结合实际,明确从合理公布到实施的时间,提高政策的预见性和透明度。 (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 逐一发挥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的制度效能,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优化外商投资公司知识产权案件中证据形式要件的要求,适用事实推定,合理减轻外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加大民事保护和刑事保护力度。 依法集中、统一审理专利无效和侵权上诉案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果。 充分尊重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积极运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恶意侵权、反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进一步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技术类案件多事实查明机制建设。 加强对标准必要专利相关案件的审理,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逐一发挥知识产权案件多元化调解的作用,实质性处理纠纷。 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证据和司法审判标准,及时发表相关司法解释,发表指导性案例,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水平。 (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
(十八)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信贷联合惩戒机制,继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处理机制。 完全注册商标的撤销手续。 健全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完善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专利侵权判定通知、清除规则、完善的电子商务行业专利执法维权合作调度机制。 积极运用标准化办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知识产权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支持制定参与标准。 各地区、各部门指导内外资公司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鼓励外商投资公司参与我国医疗器械、食品药品、新闻化产品等标准制定,提高领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修订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导,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依法保障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各地区、各部门在发布政府采购报、明确供应商条件、考核标准等方面,不得对外商投资公司实施差别待遇,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投资者国家,以及产品或服务企业品牌等。 (由财政部主导,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外资事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认识当前利用外资事业的重要作用,提高站位,积极求实,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措施。 涉及修改或者废除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由原牵引案部门或者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报告修改或者废除。 商务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标题:财讯:国务院发布《意见》提出优化汽车行业外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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