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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以来,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引起国内多家公司的广泛关注,在询问公司咨询问题的基础上,8月5日,海南省税务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就公司所得税优惠的进一步范围和条件进行了证明。

海南省税务局公司所得税处处长陈创文表示,公司享受15%公司所得税优惠税率,需要关注几个方面。

在主营业务中,一是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属于奖励类产业目录所列的产业。 二是主营业务收入必须占总收入的60%以上。 其中,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年版)》和海南自贸港新鼓励类产业目录。 由于目前海南自贸港新鼓励类产业目录尚未发布,陈创文提醒纳税人动态关注海南省税务局官网,目录发布后可在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专题栏查询。

财讯:在海南自贸港怎么享受15%公司所得税优惠税率?需要点关注几个方面

此外,公司还应特别关注不重复高额收入对其主要业务占有率的影响。 目前,在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下,众多资本瞄准海南岛,经常发生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交易,随之而来的股权转让利润和财产转让所得,很可能稀释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影响其优惠的享受。

在运营主体方面,需要在海南建立实际的管理机制来运营公司。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会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是《公司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对实际管理机构的定义。 另外,规定所称公司包括在自由贸易港设立的非居民的公司机构、场所。

另外,自由贸易港的税收优惠政策决定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设立总、分机构的情况下,如何享受15%公司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对符合总机构设在海南自贸港条件的公司,只针对设在海南自贸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的总机构设在海南自贸港以外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只适用15%税率。

其中,总机构设在自贸港以外的公司,明确该公司是否符合优惠条件时,该公司设在自贸港的分支机构(不包括在自贸港以外设立的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在自贸港设立的三级以下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为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及其主营;

陈创文表示,目前,公司享受海南自贸港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自行采取判别、申报享受、审查相关资料保留的处理方法,公司应对照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自行判别是否符合条件。 第一个保留材料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自贸港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年第4号)执行。 (刘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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