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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将个人在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统一基金。

近年来,职工医疗保险个体账户余额比例高的问题日益突出,全年累计存款达到8426亿元。 专家认为,此次意见有助于降低个人账户基金的转换比例,扩大个人账户的录用范围,医疗保险基金发挥互助功能,提高投保人的保障水平。

医疗保险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根据意见,加强门诊互助保障功能。 一般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开始,随着基金负担能力的增强,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提出改进个人账户记帐方法的意见。 科学合理明确个人账户的记帐方法和记帐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记帐,记帐标准大致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均计入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大致由调整基金以定额记帐,记帐额按所在地区改革时基本养老金的2%左右推算,今后年度不予调整。

财讯: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体账户  医保个体账户结存已超8000亿

这项规定极大地调整了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制度。 根据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设立统筹基金,一部分转入个人账户。 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通常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这一政策从公布一直延续到现在。

财讯: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体账户  医保个体账户结存已超8000亿

也就是说,在此次调整之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是个人医疗保险全部缴费和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30%。 意见正式实施后,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余额为8千亿元

调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入方法近年来呼声很高。 学术界认为个人账户分散了统筹基金的总量,积累功能也有限,为了增强医疗保险基金的互助能力,有必要调整个人账户的结构。

事实上,个人账户是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第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医疗保障中心主任朱铭表示,设立个人账户的初衷,第一是在当时参保率不高的情况下鼓励广大群众参保,体现个人对健康的责任和医生的选择权。 另一方面,建立个人医疗基金积累机制,制约医疗理赔过度释放,控制过度支出。

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以及人人公平参保、深化医疗保险功能、减少单位和个人税负等政策目标的提出,个人账户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诉求,自身的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仇雨临认为,个人账户分散了统筹基金的总量,降低了医疗保险基金互助功能的发挥。

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规模的增加,个人账户累计余额也在增加,个人账户累计余额比例偏高的问题日益突出。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统计公报》,截至今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当期存款2066亿元,累计存款14128亿元,个人账户当期存款1116亿元,累计存款80亿元

账户资金沉淀过多,但资金录用效率低,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众多诟病的重要原因。 专家认为,在纵向个人保障方面,个人账户资金一直计入,但积累作用不明显,老年投保人累计结余少,门诊费用保障作用有限。 在横向风险分散方面,个人账户基金整体上大量沉淀,但首要的是年轻健康的人在积累,这个群体看病的诉求很少,所以只能将这笔资金持续积累在账户上。 因此,建议将来进一步削减医保个体账户基金的转换比例,控制和缩小医保个体账户的规模。

财讯: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体账户  医保个体账户结存已超8000亿

弱化个人账户不会损害保障水平

对员工个人来说,此次意见实施后,建立健全外来互助保障机制,外来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从50%开始,扩大了个人账户的聘用范围。 这是因为弱化后,个人账户没有对员工的保障水平产生负面影响,实际上提高了保障水平。

专家认为,建立健全外来互助保障机制是长久以来的改革方向。 在不增加公司和员工负担的情况下,调整基金结构,完善支付方式,健全门诊互助制度,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险价值导向的战术购买功能,引导医疗资源配置和医患双方行为,提高基金的录用效率,降低患者的医疗负担

年职工医保基金收入(统筹基金10005亿元,个人账户5840亿元)为基数粗略估算,改革后统筹基金将增加2000亿元左右,这也有可能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降低患者的医疗负担。

产生了建立外来统一损害投保人权益的说法,实际上是对个人账户资金属性的误读。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表示,根据现行法律,个人账户资金为个人使用,但性质仍为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资金专用,此次意见扩大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根据意见的确定,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投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用于自助支付。 可以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消耗品时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

并且,根据意见,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清华大学医疗服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对记者表示,医疗保险的本质是社会相互经济,未来个人账户的录用范围将扩大,有助于加强家庭相互经济,可以一个人参保、保全房屋。 不仅如此,这次的意见是削弱个人账户,建立外来互助保障机制,顺应老百姓的需要,与时俱进的政策调整。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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