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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物资储备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关于从事农产品稳定生产保证工作的部署要求,商务国家有关部门决定,现将东北地区全年晚稻最低采购价格预案的执行期限延长至年3月31日。

财讯:东北地区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提交“通知”:

一、中储集团企业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履行最低采购价格政策执行主体责任。 要想尽一切办法扩大收纳能力,合理配置收购网点,在要点地区、要点时间段增设网点,满足农民粮食销售的诉求,发挥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基础性作用。

财讯:东北地区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总督责任制。 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信息表达,创新方法做法,统筹掌握科学防控和秋粮收购工作人员。 必要时采取省级临时收纳等措施,相关支出由地方承担,可以坚决维护农民粮食生产的底线。 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尽快恢复生产,开展市场化并购,吸引有条件的公司扩大并购,加强粮食产销合作,缓解当地粮食销售压力,保障南方销售区的省用粮食诉求。 中央公司和地方国有公司要率先进入市场,发挥模范带动作用。 各级储备公司要积极收购轮换粮源,发挥储备吞吐量的领先作用。 严格执行国家发明电[]3号文件要求,有关部门将粮食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的保障范围,除必要的司机快速体温检测外,还对运输车辆严格执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钱等优先便利的通行措施,确保道路运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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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为农业服务。 尽可能采用全村推广、认购收购、上门收购等方法,引诱农民出现有规律的错峰出售粮食。 暂时没有意愿出售粮食的农户,要切实加强庭院科学的粮食储存指导,避免发生大面积霉变粮食不良的粮食问题。

标题:财讯:东北地区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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