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新办公室召开服务实体经济确定金融控股企业准入规范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中国人民银行副总裁、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会上表示,《关于实施金融控股企业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准入决定》)、《金融控股企业监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黄金调控办法》)的出台,由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引进和深化金融改革
《准入决定》授权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企业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并控制中国境内非金融公司、自然人和被批准的法人、控股或实际有规定情况的,应当提出申请,批准后设立金融控股企业。
根据《准入决定》,人民银行牵头制定了《黄金控制办法》,进一步确定了金融控股企业的准入管理和监管要求。 《黄金控制办法》遵循宏观审慎的管理理念,多次以整体分业经营为主,根据合并表,对金融控股企业实施全面、持续、透明的监管,从制度上隔离实业板块和金融板块,确定股东资格条件,加强资本管理,保持股权结构简洁、透明 并为库存公司设立合理的过渡期安排,把握节奏和时机,安全有序地推进实施。
标题:财讯:规范金融控股企业经营管理 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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